顯示具有 政府政策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政府政策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20年11月29日 星期日

八大場域優先推太陽光電
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201130000129-260202?chdtv

八大優先推動場域包括:學校、公有房舍、農業設施及工業園區等屋頂,漁電共生場域、綠能營區、港口及停車場、汙染土地。其中漁電共生面積較大,頗受光電業者青睞,大多分布在台南、嘉義、屏東、高雄、彰化和雲林地區。



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

不利農業經營區稱為「綠能」,一般農地稱為「太陽能光電」

雲林縣農業處解釋,雖然都是農田「種電」,但法規上分為兩類,一是不利農業經營區種電稱為「綠能」,免課徵地價稅;二是在一般農地設置再生能源設施,稱為「太陽能光電」,因農地非農用,要課地價稅。
農業處表示,會發生爭議的主要是在一般農地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,必須通過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條例》的容許使用審查,通過後還要繳納農地變更使用回饋金,每一筆土地申請案核准太陽能設施上限是660平方公尺(約200坪)。
農業處說,早期斗六市、林內鄉、莿桐鄉有不少農民租地給光電業者種電,縣府後來發現未種電的區域變成蛇鼠窩,維護農地農用原則下,近1、2年來已沒核准過一般農牧用地種電申請案。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80719000750-260106

2018年7月15日 星期日

不利耕地區內土地種電,沒有地目變更和土增稅的問題,但區外有地價稅&土增稅

農委會核定的不利耕地區內土地種電,沒有地目變更和土增稅的問題,但區外土地如果沒有農地農用,會衍生地價稅,移轉時也會有土增稅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4/3253223?from=udn-catelistnews_ch2

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

國有農地 開放設置綠能設施 (台糖地)
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71128006489-260410
為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並落實農地農用原則,國產署檢討修正「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」,自今年11月9日起,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,若土地面積超過0.1公頃,可於農作設施、畜牧設施或養殖設施的屋頂,附屬設置綠能設施;此外,也新增農業用地可申請興建「農糧產品加工室」,茶農等產業添利多。
國產署表示,本次修正是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第28條規定,可在不影響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的前提下,同意國有耕地、農作地、畜牧地、養殖地等四類承租人,申請在農業設施屋頂附屬設置綠能設施。
據國產署統計,目前國有農業用地的承租戶約有7萬多戶,而該作業要點僅開放農業設施上方的屋頂可以架設綠能設備,且只有面積在0.1公頃以上的農地,才可申請裝設溫室、農機具室冷凍室、畜舍等農業設施。
申請作業分為二階段,承租人須先取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,興建農作設施、畜牧設施或養殖設施容許使用,並將核准文件(含完工照片)送出租機關備查後再檢附綠能設施圖說及申請書,向出租機關申請核發農業設施(網室除外)屋頂附屬設置綠能設施的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書,向農業主管機關取得綠能設施容許使用。
此外,為因應產業需求,新增農糧產品可申請興建加工室,例如茶葉等產業,但興建農糧產品加工室的面積,不可超過座落土地總面積4%。

2017年11月25日 星期六

綠能屋頂門檻 能源局擬放寬

綠能屋頂方案公布後,遭批門檻限制過高,中小型業者無力參與,現在能源局確定要調降資格門檻,不以資本額2億元、建置實績5MW以上為限,將交由地方政府自決。然而,如何訂出讓更多廠商參與,又能兼顧民眾權益的標準?業者建議參照公有屋頂承租經驗和台灣太陽光電產業特性,將資本額限制大幅放寬至1千萬元

上周經濟部拍板綠能屋頂以「政府零補助、住戶零出資」推動,透過費率補貼吸引廠商投入,惟廠商門檻訂為實收資本額2億、建置實績5MW以上,被業者批評門檻過高;能源局解釋,「門檻僅供參考」,全交由地方政府自決。光電公會理事長郭軒甫指出,台灣約有500家太陽光電系統商,6成業者資本額在1千萬至3千萬元間,資本額破億廠商不超過3%,因此樂見能源局放寬廠商門檻。
能源局官員表示,目前公有屋頂承租方案最小標案分別為新竹市裝置容量3.5MW和嘉義市2.9MW,兩市廠商門檻分別為實收資本額2千萬、1千萬元,或可作為參考。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71126000695-260202

綠能屋頂方案的構想,承包營運商資本額需達2億元

對於政府提出綠能屋頂方案的構想,其中有承包營運商資本額需達2億元以上的限制,沅碁光電總經理鄭博文表示,全台的承包商有數百家,「大有大的格局,小有小的優勢」,但若按此規定,就僅有少數幾家具備資格,不知為何政府規定要排擠中小型的廠商,台灣過往多年累積的太陽能裝設量,可能有七、八成就是由中小型的EPC廠商負責建置。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0/2838869?from=udn-catebreaknews_ch2

 

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

廢棄太陽能面板回收 光宇材料與NPC會社

廢棄太陽能面板回收未來將成環保問題,經濟部、環保署上周廣邀太陽能業者討論處理方式,三方同意成立專案小組,未來將輔導業者成立廢棄太陽能面板處理公司,並將太陽能廢棄物納入廢棄物回收基金,補貼業者回收成本。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71119000077-260202 工業局曾於今年9月組團赴日考察,當時台廠光宇材料與日本太陽能面板製造設備商NPC株式會社簽署太陽能面板回收技術合作備忘錄(MOU),預計明年台南廠可完工。工業局官員表示,國內現在多是將回收太陽光板打碎做玻璃原料,日本已做到切割表面塗料整塊玻璃回收,不用再將玻璃打碎重製,成本大幅下降,光宇和NPC合作後,在太陽能面板回收領域可說是領先國內。

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

屋頂型每度6元,地面型每度4元,經濟部將與內政部設置再生能源設施「免請領雜項」執照標準

經濟部正在研擬躉購費率,預計年底前提出。據了解,屋頂型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約落在每度6元,地面型太陽光電則每度約4元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71116000044-260202

為藏電於民並提供在地化分散式能源,經濟部今天(15日)公布「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」推動規劃,採取「民眾零出資、政府零補助」原則,透過地方政府遴選適當營運商來協助民眾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,並以全額躉購、優先自用、餘電併入電力系統等方式,以完工時間之躉購費率,維持20年不變,鼓勵全民儘早參與設置。
經濟部表示,透過民間技術與資金引導全民參與太陽光電設置的商業模式,達成109年底前額外增加200萬瓩屋頂型太陽光電目標;以民宅30坪屋頂(可設置10瓩)、每戶每月平均用電約330度而言,每月電費支出約637元(非夏月)~695元(夏月電價),而透過此商業模式,民眾每月平均至少可收益674元。
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life/201711/201711161900000.html#.Wg1LQHlx2po

經部舉例,以民宅30坪(可設置10瓩)屋頂為例,營運商投入售電收入的10%回饋給民眾,以今年每度售電價格6.4695元為例,沈榮津指出,現行330度家庭每月電費約630~700元,若用此方案後,以10%回饋金計算,民眾每月可拿到674元,「幾乎可免繳電費」。經部估,2020年底前可額外增加200萬瓩之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。
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life/201711/201711161900000.html#.Wg1LQHlx2po
 
 

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

「太陽光電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」

張景森表示,政院決秉持「政府零補助、住戶零出資」原則,透過優惠躉購費率誘因,由營運商在住戶、住商、工廠屋頂建置太陽光電,技術及資金全部由營運商負責,並定期維護保養。
張景森並指出,未來太陽光電發的電住戶需優先使用,餘電再逆送躉售給台電。住戶每月固定可以拿到產生電量1~2成躉購費率電價回饋,相當出租屋頂租金,也會計算營運商投資成本及合理投資報酬率,分區招商推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