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陽
太陽能+農業農村
2018年7月4日 星期三
太陽能光電設施維護時,不得使用清潔劑,設置者有義務回收
針對農漁民的擔憂,自治條例明確規範,實施太陽能光電設施維護時,不得使用清潔劑,違反者處10萬元以下罰鍰,並依《水汙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》、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等法規裁罰。
關於除役問題,自治條例也規範太陽光電設施因天災或人禍以致毀損,或役期屆滿而停止發電時,設置者有義務回收,將另訂除役保證金制度,以保障除役能順利進行。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80705000651-260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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