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政府表示,目前雲林縣內設置的太陽光電主要分為屋頂型及地面型。屋頂型包含住家、公有廳舍、工廠與畜禽舍等,農業設施均需遵守農業相關附屬使用規定,以農業為主,綠能為輔的方式合法經營。
地面型部分,以農委會公告的「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農業經營」農業用地為主,雲林縣沿海嚴重地層下陷區面積極大,且多數因土質鹽化,處於長年休耕狀態。引進太陽能光電產業,可望對農民收益帶來實質及穩定的助力,且可讓農地休生養息,同時創造太陽能產業內需市場,可謂3贏。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71120000330-260107